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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人是: jas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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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內容
建議可以在場地王找商務中心類的場地,就會找到一些包含辦公設備的場地了

關鍵字可以用「商務」
沒寫過安打式新聞稿
下次來試試看
公關人好像比較各自為陣說~

我知道有一個公關經營人協會,不過那好像都是業界的老闆們的聚會
純公關人的聚會,好像沒聽說過....

skywove來號召一下吧!
真的細節很重要~
歡迎歡迎~
大家一直學習交流囉
公關業雖然很累
但是可以接觸到很多人事物

最高境界就是「人前光鮮亮麗,人後流汗流淚」!哈

皇冠劇場不錯
離捷運復興站不算遠
不過在巷子裡,需要找一下....

http://www.where2event.com/venue.do?vendor_no=112
同意Hermes

衛生法 限制醫藥類廣告在大眾媒體播放
所以醫藥業的行銷方式主要透過幾個
1. 通路行銷
2. 座談會、研討會
3. 公關活動


有些FMCG產品 礙於法令規定

無法像大多數的FMCG去做廣告

像是 菸 酒 藥物

那他們的行銷模式就是比較偏通路行銷嗎?

像菸 現在菸害法要通過了 大受打擊 且連平面廣告都禁止了

酒 我是有看過台啤的廣告啦 還有籃球隊咧XD

藥物的話 真的就是遊走在法律邊緣 還是有廣告

但我想主要還是靠醫藥業務員勤跑醫院吧?

這麼說來 香菸的行銷 好像有點難? 不知道大家有何想法?

轉自ptt marketing版
台北打擊樂團於1986年創立,由本團前藝術總監連雅文先生創辦(現任國家交響樂團定音鼓首席),
二十年來,培養了多位優秀青年打擊樂家,樂團以一份藝術社會人的虔誠,主動接近大眾,
推廣打擊樂合奏藝術,每年例行的全省城鄉巡迴表演、創作公演、校園展演系列、社區藝術巡禮等活動,也多次與國外專業表演團體及藝術家聯合演出,躍升於國際展演舞台。



並致力於打擊樂的耕耘,將國人的擊樂作品,錄音製作出版獲得最高的肯定。樂團秉承推廣打擊樂藝術之心,數次邀約展演旅外華裔傑出作曲家的代表作,並積極發表國內外青年作曲家的作品,提供了擊樂創作呈現的另一空間,於1999、2002、 2005每三年舉辦了三屆「中華民國青年打擊樂作曲比賽暨得獎作品展 Percussion Music Composing Competition, Taiwan,R.O.C.」,此活動 激引台灣擊樂寫作之動力再現,進而推展國人擊樂作品於國際舞台。


可點選視聽室立即欣賞片段精采演出內容
http://tppercussion.myweb.hinet.net/chinese/main.htm


台北打擊樂團
》Tel : 02-87723745 》Fax : 02-87723743
魏小姐 0937-538-880
尤先生 0916-758-483
》E-mail : tpperc@ms21.hinet.net
轉錄自北京新浪網的『Web2.0時代的企業網站營銷策略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080919/859082.html

Web2.0時代的企業網站營銷策略
北京新浪網 (2008-09-19 16:26)

  面對迅速發展的網路世界,應用繁多,長尾頻頻,網路整合營銷傳播正在悄然興起。但什麼是網路整合營銷,又該如何應用網路整合營銷,對許多越來越重視網路平台的企業用戶而言卻還十分陌生。

  北京新意互動廣告有限公司作為站在此理念前沿的整合數字營銷解決方案提供商接受了《國際廣告》雜誌的專訪,公司副總經理周燕女士就Web2.0時代的企業網站營銷及企業網站營銷與網路整合營銷關係的話題談了談她的看法。

  記者:請您介紹下新意互動的整合營銷這個理念。

  周燕:新意互動是北京易車互聯資訊技術有限公司在2002年底,為了配合汽車客戶的網路整合營銷需求成立的數字營銷部門,2003年初,正式v言艄_京新意互動廣告有限公司,面向企業用戶提供整合的數字營銷服務,到今年已經是第6年。

  變化快、互動性強、表現形式豐富是網路媒體的主要特點,正是這些特點決定了網路整合營銷的重要和必要。我們都知道,傳統廣告是不具備『互動』特點的,它需要通過其他工具才能實現用戶與企業之間的溝通。但網路不同,一則網路廣告、或者一條文字鏈可以直接進入某個互動平台,既可關聯企業官方網站,也可關聯一個公關活動,或者其他任何一種網路應用。網路平檯上的各種營銷手段都緊密關聯、互聯互通。新意互動在成立之初就看到了網路的這些特點並明確了整合數字營銷傳播的服務理念,直到今天,這也是我們跟許多網路廣告代理公司之間的主要區別之一。

  記者:對於從Web1.0向Web2.0時代轉變,企業網路營銷策略應該做出怎樣的調整?

  周燕:網路對於企業營銷的轉變是很大的。在傳統媒體時代,人們常用公關和廣告來體現兩種不同的傳播方式:廣告是硬的,公關是軟的,但隨著網路時代的到來,軟硬的界限越來越模糊了,硬的傳播中不斷加入軟的元素,甚至買廣告版面做報導、將廣告設計成一個內容板塊,企業更加注重調研,注重博客,注重口碑營銷。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會強調整合營銷,把企業網站、網路公關、網路廣告和其他網路傳播手段整合應用的原因。

  記者:企業網站是否需要其他的營銷策略去支援?在整個營銷傳播活動中,企業網站起到的是一個什麼的位置?

  周燕:前面已經說過,網路各自營銷手段是互聯互通的,是一個整體,而企業網站正是企業網路整合營銷的基地和核心,雖然無網站網路營銷也存在,但沒有網站的網路營銷是不完整的。

  在我們的網路整合營銷思考中,習慣把傳播分為兩條線:明線和暗線。明線主要就包括企業網站、企業廣告、企業發布的新聞、產品電子雜誌、許可郵件、資料庫營銷等等,而暗線主要是論壇、博客和一些網民與媒體互動參與的欄目板塊等等。在網路整合營銷中,所有這些傳播方式都應該是同方向、同節奏協調推進的,而所有明線傳播的內容都是可以與企業網站關聯的,他們幾乎都是企業網站的構成部分或延展部分。例如網路廣告,網路廣告點擊後需要一個載體,多數情況下是企業網站。一些企業由於沒有體系化的企業網站,每次不同主題的廣告建一個Minisite,造成極大的資源浪費。再如資料庫營銷,網路使資料庫營銷變得更為容易,企業如果有企業網站,就可以實施會員制,並通過長期的資料庫營銷加強與會員的溝通、贏得更多的訂單。此外,新聞訂閱、許可郵件、電子雜誌的傳播等等,他們都和企業網站緊密相連,如果沒有企業網站,從營銷層面來講,很難系統地將各種傳播手段整合到一起,不僅浪費資源,還很難達到最佳的傳播效果。

  記者:是哪些因素阻礙企業網站的發展?

  周燕:從企業網站的特點本身,可以看到它在發展過程中可能面臨的一些問題。一個是企業認知的問題,它是不是認知到了企業網站的作用和重要性,企業網站應該扮演一個什麼角色?如果這個問題沒有認清,那麼這家企業的網站甚至他的網路營銷會是一種什麼狀況就不太好說了。另一個方面就是,網路大環境的問題。網路發展速度非常快。企業網站作為一個個體,怎麼能夠和大的環境迅速的匹配、融合。網路以驚人的速度在發展,對於企業而言,你的網路代理公司或負責網站的人,是不是能夠第一時間、迅速地抓住變化,並且跟上這種變化就變得非常重要。最後一個就是企業網站和整體營銷的融合。現在不少企業在做網路傳播時,可能就是投投網路廣告,他們可能還沒有意識到整合的重要性,帶著這樣的想法建設的企業網站不可避免的會存在一些問題。

  記者:請您預測未來企業網站發展趨勢

  周燕:企業網站的發展和整個網路社會的發展是一致的,隨著網路社會交互日益複雜化,企業網站的交互能力也將越來越強大。企業網站就好比網路社會中的一個商人,它是否能隨時洞察商機、主動抓住商機、與社會更融洽的交流、讓更多消費人群認識、了解並變得更有魅力,決定著它是否能在網路社會、甚至現實社會中獲得成功。

  新意互動:

  新意互動廣告有限公司(CIG)2003年成立,是專業的整合數字營銷解決方案提供商。有著豐富的網路全案代理經驗,是中國最大的網路營銷全案代理商之一。總部在北京,在上海、重慶、廣州、武漢四地設有分公司。員工170餘人。
今天晚上在忠孝東路逛街時,居然看到很大的一個Google看板,樣子是做成Google Chrome瀏覽器的模樣,
下面還崁入一個碩大的戶外電視牆,強打Google Search搜尋引擎的廣告,
不過電視牆中還夾雜其他廣告,包括蘋果日報廣告等等。

某天早上,我在吃早餐的時候,也無意間在蘋果日報的版面發現,Google也開始有小幅banner廣告出現,
真是奇特啊,Google居然開始打廣告???

Google不是自己想要經營網路廣告嗎?怎麼先在傳統媒體與戶外媒體打起廣告了?呵呵。。

轉錄自悠立科技之『精準行銷的媒體應用要訣
http://www.cyberone.tw/ItemDetailPage/MainContent/05MediaContent.aspx?MMMediaType=AsiaSEO&MMContentNoID=48736

精準行銷的媒體應用要訣
悠立科技 2008/4/1

即使很精準的找到目標客戶,無法成功傳遞訊息,就無法達到預期的行銷效果,最終也不能達成任何的交易行為。因此,達成精準行銷的效益需要把握以下五項要訣:關鍵字廣告及Landing Page 的配合、關鍵字及聯播網的配合、品牌與關鍵字、搜尋引擎排序最佳化 (SEO)、行動電話行銷。

要訣1:關鍵字廣告及Landing Page 的配合

透過下面的實際案例,可以看見關鍵字廣告與Landing Page關聯性的重要。Wilson 是AsiaSEO 的專案工程師,他負責替廣告主的網頁作出技術上的調整,配合網路行銷的執行成效。他是一個很容易受網路廣告或網友推薦的影響而購物的人,喜歡在網路上進行購物,他每次貨品送來時都會在公司炫耀。他的AIDA (Attention/Interest/Desire/Action)的週期都比一般人短,購物慾亦比一般人容易達到沸點,是廣告主最愛的潛在客戶!

但是有一天Wilson 被打敗了!當他在一個3C 網站上看到某部手機的文章,點擊關鍵字廣告,連結過去只是公司網站的首頁,在尋找的過程中無法順利看到他預期的內容時,他的購物慾一直下降,在搜尋五分鐘後仍找不出相關的網頁,最終他沒有達成任何的交易行為。

由上述案例可知,即使很精準的找到目標客戶,並成功把訊息傳給他,但忽略了 Landing Page的重要性,沒法促成消費者下單的動作,還是沒法達到預期的行銷效果!Landing Page 與精準廣告的配合是很重要的,網頁必須刊登以下幾點促成交易的資訊或交易網頁,以促進消費者進一步的銷售機會。

&查詢電話

&查詢Email

&購物網站連結

要訣2:關鍵字及聯播網的配合 - 發掘隱性需求的重要性

以下案例告訴我們發覺客戶隱性需求的重要性。Natalia 是AsiaSEO 的資深專案經理,負責 Digital Media Planning & Buying (數位媒體企劃及購買),善用客戶之網路廣告預算,達至ROI 最大化。Natalia 懂得說多國語言!而且熱愛旅遊,常常瀏覽不同的旅遊網站。

她可以說是一位業餘的旅遊家,遊覽過的國家多不勝數。當她每次到國外旅遊後,都會在blog刊登她的旅遊心得,包括風土人情、購物指南、省錢密技等。Natalia 在旅遊時喜歡以信用卡消費,所以她在旅遊網站上看到信用卡的推廣廣告時,亦會點進去看看有甚麼優惠。

如果廣告主忽視了旅遊聯網的訪客對信用卡的隱性需求,便失去了一位熱愛以「信用卡」消費的潛在客戶。從AsiaSEO多年累績的database資料中可以發現,網友除了在財經及理財網站上點擊金融商品的關鍵字廣告外,亦會從其他聯網點擊相關廣告,而且佔的比牽不小,例如旅遊網站。

要訣3:品牌與關鍵字

根據美國市埸學會(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 的定義:品牌是個人對某一商品或服務的定義,而且對不同商品或服務的定義是有差異性的。

“A name, term, design, symbol, or any other feature that identifies one seller's goodor service as distinct from those of other sellers.”

這種對某一商品或服務的定義,大多連結一個價值觀或個性,而且能帶起情緒。例如意大利服裝品牌United Colors of Benetton 的廣告,都愛用不同種族、年齡、peer groups 的模特兒展示他們的產品,以表現united 的品牌價值觀。品牌是商品或服務的附加價值,可以減少消費者在選擇商品或服務的不肯定性(uncertainty),在網路上建立品牌,亦必須沿用這個道理,所以關鍵字的選擇極為重要。

要訣4:搜尋引擎排序最佳化 (SEO)

透過搜尋引擎排序最佳化可以創造下面幾項優點:

&62%使用者在鍵入搜尋關鍵字後,在第一頁找到使用者所需要的資訊或網頁。

&90%的使用者在鍵入搜尋關鍵字後,在前三頁得到所需要的資訊或網頁。

&36%的使用者認為,名列在搜尋頁面較前面的網頁是具領導性的品牌或公司。

要訣5:行動電話的行銷活動,比電腦的網際網路更精準

蘋果電腦(Apple)即將推出籌備已久的iphone 手機,正式進軍通訊領域後,全球最大搜尋引擎Google 也將大舉跟進,開發具有強大搜尋功能的「Google 手機」,Google 之所以推品牌手機,其背後目的很單純:接觸更多的網路使用者,兩大科技界龍頭都把目標瞄準全球超過30億人的行動通訊用戶。

本文章由「悠立科技」授權刊登,如果您對媒體有任何問題,或是對於【悠立科技】有任何建議,都歡迎您來函不吝批評指教。更多內容請見悠立科技網站
分享好文~轉錄自『終極邊疆BLOG』網站之《也是部落格行銷
http://blog.serv.idv.tw/2007/06/18/677/

也是部落格行

Posted on June 18, 2007 in 部落圈 | by PipperL

我總覺得我是在老調重彈,可是又覺得如果不寫出來提醒一下自己的話,萬一有一天忘記偏離了我預定的步調,就不好了。

我是在Twitter上看到這兩、篇 由 Mr. 6 談 艾瑪、Google adsense、全職部落客跟利益商機的文章。 一開始看了只覺得是老調重彈,畢竟這些什麼「全職部落客」、「部落格行銷」從部落客開始火紅(好久沒用到這個詞了) 之後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冒出來。談論/評論的話題大同小異,但是一方面可以讓新加入的blogger參與/省思,另一方面則可以看看在新的時空環境之下,會不會有新的創意和想法冒出來。舉例來說,說到靠 google adsense 賺錢廣告,過去會提國外月收多少多少的 A list bloggers,現在則是拿艾瑪當作範例;說到部落格行銷,玩法就更創新多變了,從電影試映會、賣書,到部落客旅行團、新部落客旅行團,再加上其他廠商新奇的想法(像是之前天下319鄉闖關玩遊戲的活動),讀者感到新奇,廠商得到知名度和曝光,配合/參與活動的 blogger得到利益,這種三贏的情境,好像沒什麼不好的。

問題來了,「得到利益」,會不會是blogger收了錢只說好話,然後「騙」了讀者,也損了自己的誠信? 所以才會有「利益揭露」的提議和相關討論,當然,可以像李怡志一樣從幾個點來規範式地揭露利益所在,也可以像 Portnoy 一樣揭露到問心無愧就好了。界線到哪裡,要只點出關係利害,還是要具體地陳述利益,就要看自己的選擇了。

除了blogger配合行銷之外,有的則是行銷自己/行銷自己的公司的blog/blogger。我個人的觀點是,把目標放在寫blog賺錢沒什麼不好,把寫作目標放在用blog行銷也沒什麼太不好,大不了讀者不看,rss不訂閱,搞得好大家拍拍手變成部落格賺錢行銷的典範,搞得不好變成網路上的小廣告spam。在這個連新聞都有廣告和置入性行銷的年代,把blog當作一種工具,探求各式各樣的可能性和選擇,也沒有什麼不好。至於「鼓吹」他人靠全職部落客賺錢,則引起了另一些人撰文提醒現實的一面:

聖獸轉神人的班大佐說:

至於真心相信靠最佳化搜尋和關鍵字就能當全職部落客坐擁支票的朋友,
我真的覺得你跟政府申請失業救濟金或是老農津貼賺的還比較快一點。

小梅子則認為,這種拿特例典範當通例的事,一直都是日光之下的非新事,以前就有,現在還是有,他也建議:

媒體大哥大姊們,千萬不要寫的好像做全職部落客很輕鬆,這些成功的特例,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效法的通例啊。

如果時間再回到早一點點之前,當米果寫了部落失格之(一)、(二)、(三),同樣也是在提醒他自己在部落格上他什麼想做,什麼不想做:

曝光率沒辦法拿去繳寬頻費用,影響力不能拿來炒菜配飯吃,我是徹底的部落失格,因為我是柑仔店經濟的忠實信徒,而且老實說,要靠部落格賺錢,不僅門都沒有,可能連窗都看不到呢!

至於我自己的狀況,blogging並不能給我什麼金錢上的幫助,流量也沒有讓我當飯吃。我卻覺得這樣子的狀況不錯,少了一個負擔,反正我又不靠blog吃飯,也不打算靠blog吃飯。沒有人氣或商機的問題,寫起來不是更加輕鬆如意嗎?

仔細再回想一下,也不是這樣子的。

自從搬了一張牌子回家占位子之後,我在寫媒體相關的文章時,變得更小心謹慎了。心裡會預設有一些不知名的讀者會看我的文章,受到我的影響,萬一他們被我帶壞了…….另外一方面,我卻又會暗暗希望寫的東西能夠影響更多的人,進而有機會改變現在台灣媒體的生態。我知道,我想太多,也太樂觀了,不過我還是會阿Q地想著,有多一個人看到我的文章,而改變他對媒體的看法的話,就多了那麼一小份希望….

這樣一來,我的文章也變成了一種行銷,只是行銷的不是某公司的產品,也不是adsense的流量,而是個人的理念。其實回頭看六先生的文章,不也只是行銷他「部落格能帶來無限商機」的理念嗎? 平平是行銷,雖然跟直接推廠商的產品比起來,推理念乍看之下銅臭味好像少了點,但實際上我在推自己的理念時,還是有點心虛的。

再度檢視自己寫文章時的心態,我發現,在這種「自我期許」之下,我的下筆變得更加綁手綁腳,好處是寫出來的東西更客觀中性了些(因為這也不寫,那也不適合),一不注意還會「市場導向」,寫出「自認為觀眾愛看/需要看的文章」,缺點則是「個人味」更少了,尤其是那些為自己寫,完全不管讀者的文章。所以為了平衡,我只好多放一些吃的喝的玩的,讓這個blog不會變得太像是專業評論的文字窟。我在想,如果我沒有參加比賽,現在應該還是天真活潑地東西南北亂寫吧。

ps. 以工頭堅的身份,對這類的議題應該會更加敏感,也有更深刻的體驗吧。我會期待他的新文章的 (這完全不是催稿 XD)
分享好文~轉錄自『By李怡志』網站之《部落客公關與公關部落客
http://www.richyli.com/blog/2007/05/tivo_03.html

部落客公關與公關部落客
2007-05-03 13:21 / Richyli.com 李怡志

想先問一個問題:「你,就是你,拿了人家免費『試用』的Tivo那麼久,現在還是『試用』嗎?為啥不還呢?」

前幾天去記者協會發表 2006年年報的網路新聞部分,我談到了現在許多企業「公關」部落客的規模絲毫不輸給「公關」記者,而且絕大部分部落客因為不受任何規範,所以完全吃人嘴軟、拿人手不短,讓許多嚴肅、認真的新聞工作者與學者十分驚訝,畢竟這裡比媒體更難約束、規範,而且人性更容易被挑戰。唉,有啥好驚訝的呢?這種拿人家東西寫文章的傢伙,在記者圈通稱為「丐幫」,世風日下,部落格圈的丐幫不但一點不可恥,甚至還挺熱門的呢!

當然,我沒有說拿 Tivo 『半永久試用』的人是丐幫,別誤會,這是兩碼子事。我第一次在台灣接觸到 Tivo 的部落格公關行銷活動是因為去年的 Bof。別誤會 Again ,今年 Bof 就剛好跟記者協會年報發表撞期,我不是因為這樣而不想去 Bof 。在 Bof 之前已經有許多「知名 Blogger 」(顯然我不是)被主動邀請「試用」 Tivo 。在那一段期間,許多「試用」Tivo的Blogger或多或少都寫了一些「試用報告」。

「試用」這件事情當然是沒有問題的。如果你想評論一件東西,不試用,難道要用猜的嗎?

從我(重度Blog/RSS閱讀者)的角度來看,Tivo這樣的公關行銷策略是 OK 的,因為「噪音」確實很大聲。不過我實在沒有錢買 Tivo ,也沒有時間,沒有買,也沒有申請試用(可能申請不過)。但是離開了這一小群 Blogger 之後,到底這樣的行銷與投資有沒有效呢?



有一天我遇到了負責在「實體」行銷 Tivo 的朋友,我跟他們說「Tivo 很有名啊!」,朋友都一頭霧水,畢竟他們不是那一小群的核心 Blogger ,那幾個試用的人再怎麼寫,老實說能夠看到的人最多也不超過 5 萬人。

因為 Tivo 真的給出很多試用的機器,加上又是台灣部落格行銷的少數案例,所以我一直很關心。可惜到目前為止,我偶爾問身邊的「正常人」,其中包括重度的3C使用者,絕大部分都沒聽過 Tivo 。我不知道 Tivo 因為部落格行銷、公關之後,到底對於業績有什麼影響,但我知道有很多人還在試用。

「試用」多久才算試用呢?試用的東西要不要還呢?多久之後算成贈與呢?

前一陣子花了很長的時間研究了各媒體關於新聞倫理與記者的規範,其中最嚴格的就是紐約時報的《Ethical Journalism》。其實我一直想根據紐約時報的《新聞倫理手冊》寫一系列關於部落格收受贊助的文章,無奈真的沒有時間。

不過我始終認為Blog是一個Blogger可以也應該自己負責的媒體,既然撰文的背後有其他因素干擾,就應該說明,畢竟我自己也有可能被「干擾」,所以這是一個不能逃避的問題。到底該怎麼說明呢,根據我從紐約時報新聞倫理手冊的心得來歸納幾個「揭露點」:

1. 物品、服務的來源 - 要勇敢說出到底是誰出錢的。
2.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機會 - 為什麼你有我沒有?很多讀者應該十分好奇。
3. 一般消費者需要花多少金額取得 - 到底拿了人家「多少錢」才寫這樣的東西?
4. 有無約定必須撰寫文章 - 你是丐幫嗎?你有說「不」的權力嗎?默契、暗示都算。
5. 消費者能否以正常管道取得相同的產品或服務 - 有的時候有人就算花了錢也未必能夠取得這樣的服務或商品,別欺騙你的讀者。


不但要揭露,而且要在文章一開始揭露。否則文章落落長,既定印象建立了之後,再揭露也沒啥鳥用。同一系列的文章也應該篇篇都揭露。君子坦蕩蕩,每篇揭露沒有什麼好心虛的。

以下是幾個模擬的Case,但未必與實際狀況有關:

Case 1 - 長期試用預錄機器

「利益揭露:本文文中描述之ABC機器係由台灣DEF公司提供長期免費試用,不需退還,由DEF公司主動與我連絡,市面售價為12,900新台幣,本人接受試用前同意於部落格撰寫相關評論,本人使用產品與接受內容與一般消費者購買機種完全相同。」

Case 2 - 旅遊

「利益揭露:本次旅遊係由台灣ABC公司免費提供,由ABC公司主動邀請,市面類似行程價格約35,000 新台幣,本人接受招待之前同意於部落格撰寫旅遊心得。這趟旅遊行程市面上並無販售,部分景點並未對一般遊客開放。」

Case 3 - 遊戲

「利益揭露:本遊戲係由日本ABC公司免費提供,由ABC公司主動寄送,不需退還,市價約2,100新台幣,本人接受遊戲同時並未承諾必須撰寫相關評論,本人使用的遊戲與坊間銷售款完全相同。」

Case 4 - 書籍

「利益揭露:本書籍係由香港ABC公司免費提供,由本人申請而取得,不需退還,市價約400台幣,本人接受書籍前承諾會撰寫相關評論,書籍內容與坊間販售完全相同。」

Case 5 - 參訪

「利益揭露:本次參訪係由美國ABC公司出資,委由台灣DEF公司主動邀請,本人接受參訪邀請前並未承諾撰寫相關評論,此次參訪行程與內容為針對媒體與VIP客戶所設計,許多行程或景點不對一般消費者開放,估計整次參訪市價約為新台幣65,000。」

Case 6 - 飯局

「利益揭露:本飯局係由德國ABC公司支付,並由ABC公司主動邀請,市價約1,500元,本人出席飯局前並未承諾撰寫相關評論或介紹,餐飲服務與餐點內容大致與一般消費者相同。」
好文分享~轉錄自『By李怡志』網站之《有格還是沒格:部落客的業務課
http://www.richyli.com/blog/2007/11/blog-post_11.html

有格還是沒格:部落客的業務課

2007-11-11 17:45 / Richyli.com 李怡志

一般稍微有規模的媒體,負責內容跟負責廣告業務的是兩種人,但部落格這種媒體,99.9999%是一人兼發行、編輯跟廣告,很難避免左手拿錢、右手寫稿的情況。這幾天看到幾篇部落格與廣告的相關文章,覺得很多人對於「廣告」、「公關」跟「置入行銷」這三種東西分不太清楚。沒關係,既然我是媒體素養種子教師,就以我大概知道的說一點看看。或許有人以為我是反行銷、反廣告的,這恐怕是天大的誤會。小弟日常工作上經手的廣告費,在台灣可以排上名次的,而且我不只當過台北市廣告工會的創會理事,也在動腦等雜誌推廣部落格行銷與公關。我唯一討厭的,是沒有格調、沒有道德,把讀者當白癡的行銷。
廣告

什麼是廣告呢?講白一點,就是有一個組織或個人希望透過其他媒體(電視、報紙、網路、通路、發票……等等)曝光某樣訊息,然後付了錢,指定要曝光的內容,這就是廣告。Google Adsense/Adwords是部落格比較容易看到的廣告,除了版位跟尺寸外,露出的內容大致上都不是你能夠控制的,付錢的是老大。

廣告的好處是付得起錢,大致上就能露出。但壞處是很花錢,而且讀者也知道「那是廣告」,要有好的效果,得花點創意。稍微嚴謹的媒體,負責廣告跟負責內容的是兩批人,否則,你也知道人性很脆弱……
公關

公關其實還可以分很細,不過跟部落客有關的大概就是媒體、企業公關,例如台灣的Google會發新聞稿給部落格,或者邀請部落客去參加記者會,背後的目的也是曝光訊息,但Google委託霍夫曼公關之前,無法確認部落客到底會不會寫,也無法確定會怎麼寫。以傳統媒體而言,公關與廣告最大的差別就在訊息露出的地方,廣告是在廣告時段或版位,公關的成果是在新聞報導當中。

有些時候,記者或部落客在媒體公關的過程中,是能夠拿到一些「試用品」的,如果你經常介紹書,出版社會寄書給你;經常介紹遊戲,廠商會寄軟體給你。相信我,如果你真的跑過出版或遊戲,當你收到遊戲或書的時候,你只會覺得頭痛,絲毫不會覺得是「好處」。稍微嚴肅的媒體,會規範試用品的類型與價格上限,還有試用品在報導後的處理方式。如果收受價格、價值太高,或者明顯與報導無關的「試用品」、甚至衍生出來的招待旅遊(junkets),這就會有利益衝突,還有置入行銷的問題。

我建議部落格如果想要長久經營,維持一定的尊嚴,現階段只放廣告就好了,至於試圖用利益交換內容的行為,除非你能夠交代得很清楚,或者本來就是與自己相關的產品,否則都請務必三思。
置入行銷(買新聞)

最早說的置入行銷跟台灣現在的置入行銷有些差異,這裡講的是在原本應該是公關的地方出現廣告的那種情形。講「置入」是一種美化的說法,實際上就是「買新聞」。台灣媒體環境惡劣,所以除了廣告版面可以賣,連內容與新聞也可以賣,而且越來越離譜。「你不賣哦?沒關係,別人會賣!」我一天看10小時以上的電視新聞,有時候在一小時當中可以看到1/3「賣掉」的新聞。

廠商有時候為了確保記者一定會報導某則新聞,也很喜歡以「招待旅遊」或贈送高價「試用品」的方式來「賄賂」記者。與其花大錢買廣告、請公關公司、買新聞,還不如用小錢買記者,省時省錢省力又能夠培養情感。台灣除了污名化置入行銷外,現在也順便污名化了「整合行銷」。現在很多行銷人心目中的整合行銷就是「買記者」、「買新聞」又「買廣告」,大家一起和稀泥,也是一種整合。

置入行銷最討厭、最低級的一件事,就是「騙讀者」。「反正讀者都笨蛋,分不清楚啦!」有這種心態的行銷人跟媒體(還有部落客),天生就瞧不起自己的觀眾與讀者,以為他們都是白癡,不會知道某一則新聞、某一篇誠摯推薦的背後是付了現金、招待了旅遊、給了高價試用品或 Pay per Action 的什麼計畫。

對於部落客而言,被「置入行銷」或者被「買內容」確實是一個最容易產生價值混淆的地方。台灣很多行銷人很偷懶,什麼都想花錢買。傳統媒體買完了就來買部落客。偏偏對於大部分的部落客而言,這些「試用品」跟旅遊當然是很有吸引力的,畢竟拿一台手機或相機,或者出國旅遊,相當於放好幾年廣告,能不心動嗎?

但被買內容之後,就變相承認「我把讀者當白癡」,「我認同格調較低行銷手法」,甚至是「我的道德標準比較低」。很遺憾的是,很多「知名部落客」卻把置入行銷跟廣告混為一談,這幾年來,我看到許多 Pagerank 跟我一樣高,甚至比我低很多的部落客都輕易被淪陷了。

不過一樣米養百樣人,還是有人不為所動的,價值觀不錯亂混淆的。今天要特別表揚的就是酪梨壽司女士,她同樣受到價值數十萬元的誘惑,可是很清楚有所為有所不為的界線,她的「公開原則」應該可以啟發很多人,也祝福她新書狂銷一百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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